微山县两城镇薄西村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微山县两城镇薄西村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E3708260663000518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市堃源微湖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该项目位于两城镇薄西村,治理面积约积576443m2,包含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主要修复措施:危岩体清理、残留山包、残丘清理、渣石堆、坡积物清理、削坡回填、挖高填低、回填续坡、场地平整、场地覆土、砌筑截排水沟、浆砌石挡墙、绿化施工等。 | |||
建设地点 | 微山县两城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2年10月10日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分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牵头人: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青岛地质工程勘察院(青岛地质勘察开发局) | 该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的形式作为投标保证,但未在标书编制软件【投标保证金】节点中导入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投标保证2、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 ③开具纸质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标书编制软件【投标保证金】节点中,设置保函基本信息,并导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保函扫描件和缴纳保费的回单扫描件,上传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牵头人:河南省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查院 | 牵头人: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 牵头人: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联合体成员: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 |||
企业资质等级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
设计费报价(元) | 910000.00 | 983200.00 | 980000.00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3.26 | 4.00 | 3.5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180天 | 180天 | 180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河南省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查院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文勇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131342280 | ||
黄全海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A19170900017 | |||
定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刘晓飞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鲁 1372020202102393 | ||
王少娟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19000143310133 | |||
定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联合体成员: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张鹏君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15202243190 | ||
马龙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200001433200174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分中心开标室。评标于2022年10月10日10时10分至2022年10月10日18:3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分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4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宫亚文,联系电话:15646726930 | ||||||
其他事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