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微自资规告字〔2023〕11号)
经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总价(万元) | 综合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起始价 (元/㎡) | 增价幅度(元/㎡) | |||||||||
微山县2023-25号 | 微山县驩城镇境内,东、南、西、北均临卜寨村土地。 | 12197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336 | 275 | 8 | 67 |
微山县2023-26号 | 微山县驩城镇境内,东、南、西、北均临卜寨村土地。 | 17867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492 | 275 | 8 | 98 |
微山县2023-27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洛房社区土地,南临洛房社区土地、建设路,西临山东宜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北临洛房社区土地。 | 2910 | 工业 | 工业50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119 | 409 | 12 | 24 |
微山县2023-28号 | 微山县昭阳街道境内,东临三孔桥社区土地、红菱街,南临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国有储备用地、昭阳湖路,西临微山湖大道,北临独山湖路。 | 83947 | 商服 | 商服40年 | ≤1.2 | 详见挂牌文件 | 34308 | 3406 | 102 | 6862 |
微山县2023-29号 | 微山县昭阳街道境内,东、北均临三孔桥社区土地,南临昭阳湖路,西临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土地。 | 10017 | 商服 | 商服40年 | ≤1.4 | 详见挂牌文件 | 6108 | 4355 | 131 | 1222 |
微山县2023-25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3-26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2023-27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2、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即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5日。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宗地规划条件要求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2023年10月24日16时00分。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 微山县2023-25号: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09时40分;
2. 微山县2023-26号: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09时45分;
3. 微山县2023-27号: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09时50分;
4. 微山县2023-28号: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09时55分;
5. 微山县2023-29号: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0时0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可于本次公告之日起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三)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50号)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宗地可办理“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手续。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微山县2023—25、26、27号地块采取“标准地”出让,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拟建项目应符合《标准地使用协议》约定。受让人应于挂牌成交后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分别与驩城镇人民政府、微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再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由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监管,出让交易完成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六)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 0537-8260976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0537-8229156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7-7817075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