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泉河生态治理工程(示范段)(EPC)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汶上县泉河生态治理工程(示范段)(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300667000399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08-370830-04-01-670318 | ||||||
招标人名称 | 汶上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设计范围: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前期勘察、测量, 并负责通过甲方或审批部门组织的设计评审; 施工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采购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采购内容。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汶上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龙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09.12 09:00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 | /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高速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世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行业甲级 | 市政行业乙级 | |||||||
设计费总报价(元) | 712000.00元 | 708000.00 元 | 718000.00 元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 | 1.02% | 1.03% | 1.02% | ||||||
质量 |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规范、标准所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规范、标准所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规范、标准所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山东高速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汉宸国际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施工负责人 | 王玉彩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21202207061 | ||||
2 | 设计负责人 | 孙敏敏 | 设计负责人 | 中级 | 鲁200003333300728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山东世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成员: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施工负责人 | 朱宝敏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20202106206 | ||||
2 | 设计负责人 | 杨晖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 | 3600013200163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联合体成员:山东新兴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施工负责人 | 张小兵 | 项目经理 |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 1372020202104391 | ||||
2 | 设计负责人 | 朱大伟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 | 鲁 190700133200501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3年09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12日13时30分,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09月13日--2023年09月15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王宽、陈杨,联系电话:13290303966、18953758825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