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公用水务清源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汶上公用水务清源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300667000390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03-370830-04-01-942828 | |||
招标人名称 | 汶上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汶上公用水务清源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内容包括:新建配水井、提升泵房、新增加药设备,改造絮凝沉淀池、纤维滤池、曝气生物滤池以及改进部分设备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规模为4.0万m³/d。本次招标总投资额约1639.49万元 。(具体金额以最终评审价为准)。 | |||
建设地点 | 汶上县九华山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北角,汶上县清源污水处理厂园区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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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澳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 |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 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设计费报价(元) | 396800.00 | 395000.00 | 392400.00 | |||
建安工程费 (下浮率) | 2.06% | 2.02 % | 2.01% | |||
质量 |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95日历天内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75个日历天内完成。 | 合同签订后95日历天内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75个日历天内完成。 | 合同签订后95日历天内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75个日历天内完成。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澳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陈昀 | 施工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 1372021202204521 | ||
2 | 姚阔为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23700370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芦文文 | 施工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23720172023116300 | ||
2 | 王志海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34100264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廉存芳 | 施工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 1372020202101857 | ||
2 | 杨伟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33700492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 评标于2023年7月11日09:00至2023年7月11日11:45在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4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张振光 联系电话:15266475465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