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汶上县白石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年汶上县白石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项目编号:E3708300667000340003)于2022年9月30日09时30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举行不见面开标会议。
本工程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0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关于2022年汶上县白石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的异议书,异议的基本实事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刘长安(注册编号:豫241171830865)存在施工合同工期未结束的项目。根据异议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展开了核查工作,经核查,河南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长安存在施工合同工期未结束的项目。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况:(3)在本项目开标前,投标企业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有在相关官方网站正在公示的建设工程中标项目或公示结束未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项目及施工合同工期未结束的项目。本项目公示期间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注:如投标单位违反以上任意一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企业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经理管理参照鲁政办字【2014】122 号文规定)” 的规定,取消河南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公示内容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2022年汶上县白石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 |||||||||
项目编号 | E370830066700034000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汶上县白石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输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建设地点 | 汶上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喆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2年9月30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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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 | ||||||||||
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辉达电力有限公司 | 山东阳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偏离值 | 779.616044 | 1334.823956 | ||||||||
企业资质等级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类三级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类三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1800636.67 | 1798522.23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 | 90 | 90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辉达电力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静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鲁215111303768(0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阳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谭爱君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鲁215202111949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2年9月30日09:30至2022年9月30日13:30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评标二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赵运贤 ,联系电话:13792397540。 | ||||||||||
其他事项 | 2022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