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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5月1日起兖州区房建及市政类招标项目深化“互联网+招标采购”模式的通知

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济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为优化我区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降低投标企业投标成本、进一步遵循招标投标“公开”、“ 公正”、“公开”原则,现通知如下:

1、自2020年5月1日开始,兖州区房建及市政类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

2、对于使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项目,推行电子技术暗标错位评审;

3、投标保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执行,投标保证金及利息严格按要求时间及时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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