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化学助剂产业园特勤消防站事故抢险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名 称: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济宁市兖州区政府行政办公中心五楼
联 系 人:李干 联系电话:0537-3420200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兖州区君临新天地103室
联系人:叶兴武 联系电话:15554799053
3.采购项目名称:兖州区化学助剂产业园特勤消防站日用百货采购项目
4.采购项目编号:YZBM-2021-J0003(市网)
SDGP370882202102000010(省网)
5.变更内容:抢险救援消防车技术规格
总体要求:整车符合GB7956.1-2020《消防车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和GB7956.14-2020《消防车 第3部分:抢险救援消防车》标准要求,具备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检验机构网上或其他方式公布的为准,评标现场核对。),技术参数以检验报告为准。
1.整车综合要求
1.1整车参考外形尺寸 (长×宽×高):≤9000×2550×4000mm;
1.2整车满载质量≤20000 kg;
1.3乘员人数:≥6人;
1.3最高车速:≥90km/h;
1.4绞盘最大牵引力:≥70kN
1.5车载吊机最大吊重:≥5000kg
1.6升降照明灯功率:1000W×4
1.7车辆外观标识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涂装手册》要求进行涂装。
1.8配备360°行车记录仪.倒车雷达.倒车影像.全景影像、车载电台.车上人员配置安全带。
2.底盘主要技术参数
2.1底盘总体要求
投标文件须提供底盘的品牌型号、轴距、接近角(°)、离去角(°)、最小离地间隙(m)、驾驶室长宽高、最大允许总质量(kg)等详细参数。
2.2底盘车架
双桥底盘,驱动形式:4×2;高强度钢材车架,钢制保险杠。
2.3发动机
功率:≥200kW;最大输出扭矩≥1000N·m;
排放标准:不低于国六排放标准;
2.4变速器
自动或手动变速器。
2.5取力器
变速箱取力器驱动液压泵。
2.6轮轴和悬架
前后桥设计必须合理可靠,前后轴荷比符合国家标准。
2.7轮辋和轮胎
车轮:前桥每侧单轮,后桥每侧各双轮;7个钢丝轮胎(包括1个同规格、同型号、同品牌前轮备胎)。
2.8制动系统
空气直接制动系统,独立回路,(前、后、驻车紧急)弹簧储能式驻车制动,作用于后轮,ABS防抱死刹车系统。
2.9驾乘室
采用原装双排驾驶室结构,要求:采用原厂驾驶室,不需额外改装;司乘人员总数可容纳≥1+1+4人;空调系统,中控锁,电动加热后视镜,电动玻璃;驾驶座空气座椅;室内有足够的空间保证身着消防服的人员乘坐及移动;至少带4具6.8/9L可调节式空呼器架;地板及发动机连接部分特殊额外降噪及隔热处理;安装有电动液压翻转机构,可向前翻转。
2.10电气系统:24 V电压工作系统。
2.10.1 各类指示灯:转向灯显示器,远、近光,电瓶充电指示器,驻车制动指示灯,前雾灯,后雾灯。
2.10.2 紧急警示灯:制动系统气压低报警,发动机润滑系统低压报警,空滤器堵塞报警等。
2.10.3开关:蓄电池总电源开关,一个电子开关位于驾驶室内;免维护蓄电池安装部位合理,更换方便。电动式雨刷间歇开关,消防泵操作取力器开关、上装系统独立电源开关并设置保险装置,各类开关设置科学合理。
2.10.4警灯、警报及通信装置:驾驶室内预留相关通信接口,配置通讯车载台;在正副驾驶方便操作位置安装电子警报器、警灯开关;车顶前面安装有长排警灯,警报器及扩音装置≥200W,车体两侧及尾部安装爆闪、警示标识,
2.10.5其它:车辆前后有预留牌照架(符合现行消防车牌尺寸,采用金属构件固定后结实耐用)。
2.11气路系统
上装设备需改动利用底盘气路系统取气时,只能从副气路系统取气,不得改动主气路系统。
3.贯通式副车架
采用贯通式副车架设计技术,提高整车稳定性和使用寿命,增大维修空间,使车辆易于维护保养。
4.上装系统
4.1智能化管理控制及反馈
4.1.1安装音视频传输、控制、数据传输的车辆动态信息采集装置,设有车辆底盘及上装信息输出端口,能够与装备物联网对接,可输出实时车况(包括不限于行车速度、车辆位置、发动机转速、冷却水温、机油压力等)、故障信息、保养情况等信息。
4.1.2同品牌的不同车辆应针对消防救援管理需要,前置配备车辆间数据交互联通等特殊设计,尽可能提供作战编成非同一厂家车辆的解决方案。
4.1.3车辆配备二维码管理系统。扫描二维码可查询车辆底盘、上装及随车器材信息。
5.照明系统(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文件需明确型号并提供实物照片)
5.1发电机
5.1.1额定功能:≥12KA;
5.1.2额定电压:AC220V/A380V
5.1.3额定频率:50HZ;
5.1.4起启方式:手动/电动。
5.2照明系统
5.2.1型式:电控气压式,可伸缩,俯仰及旋转均可通过电气控制;
5.2.2升高:≥7m;
5.2.3照明灯:4×1000W;
5.2.4防护等级:IP67;
5.2.5头灯旋转角度:水平360°,仰俯≥90°;
5.2.6最大允许风速:满足抗风7级标准;
5.2.7使用寿命:≥3000h;
5.2.8控制方式:无线遥控及控制箱按钮,一键自动复位。
5.2.9其他:配备过载保护装置及漏电保护装置。
5.3控制柜:
控制系统,交流电从控制柜控制,能满足220V和380V的不同需求。可通过发电机或通过市政用电为照明等器材供电。有过载保护系统和监视仪表。通过断路器、漏电保护器、接地棒等装置有效保证用电安全。并配备有航空防脱落接线盒,功能控制键,电流电压表、信号指示灯、紧停开关,防静电装置,各种操作全部集中于控制柜上,并能准确快捷的控制全部运转动作,控制柜上设有多功能插座,防水、防脱落,控制柜上各电器测量仪表的精度等级不低于2.5级;
6、牵引、起吊系统
6.1牵引绞盘
驱动型式:电动或液压;
单绳最大牵引力≥70kN;
钢丝绳直径≥12.5mm;
钢丝绳长度≥30m。
6.2随车起吊
驱动型式:液压;
最大起升质量≥5000kg;
最大起升力矩≥8t·m;
回转角度:360°全回转。
7.器材箱
7.1材质:骨架为铝合金型材或不锈钢型材。内饰板均为1.5mm氧化铝合金花纹板。内饰底板为2.5mm氧化铝合金花纹板。
7.2结构:铝合金型材专用连接件结构,并确保其强度和刚度。按照采购方提供的选配和必配随车器材数量、尺寸、形状和重量,合理设计器材放置位置,放置器材隔断空间可调整。适当位置采用推拉盘、悬挂架、滑动抽屉和旋转开启架的方式,保证器材便于取用。对车厢内部需要经常检测的部件,在适当部位须安有活门,其他需要进入车内部检查和维修的地方也应敞开或有可移动的板。
7.3卷帘门:所有器材厢及泵室采用带锁卷帘门,不得采用上翻式门。把手和锁必须坚固耐用,不宜变形,密封性能要经过水淋试验,卷帘门两侧滑道内固定滑块应有固定装置以免脱落,卷帘门及锁止装置须保修5年以上。每个器材厢内有照明灯,由卷帘门开闭控制,并在驾驶室内有集中控制开关。
7.4车顶护栏:采用金属挡墙型式。
7.5车辆爬梯:车辆适合位置设置金属踢蹬及扶手,踢蹬具备防滑功能。
7.6器材箱预留破拆、警戒、排烟、救生等抢险救援器材位置、卡具,确保固定可靠、取用方便。
8.翻板踏脚
8.1材质:钢框架覆铝合金花纹板结构。
8.2结构:优先采用机械弹簧加锁销在内锁紧,开合可靠。
9.快速充气充电装置:
可对车辆蓄电池进行智能充电,对制动储气罐进行智能充气补气,可自动分离,也可手动分离。具有设备故障声光报警功能。
10.装饰和喷漆
10.1车身外表:基色为GB3181 R03大红,底盘补涂漆色,漆层质量应符合QC/T 484的规定。
10.2车身涂装:车辆外观标识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外观涂装手册》要求进行涂装。
10.3车身漆面:所有暴露金属面均彻底清洁、整理和喷漆。在喷涂最后完成漆前均打磨掉所有不平整的喷漆表面。
喷漆颜色: 驾驶室和车体-------------------红色,适当位置漆白色或不锈钢装饰条
器材室内部----------------------浅灰色
铝制卷帘门-----------------------铝的颜色
底盘架和下部--------------------黑色
车轮轮辋--------------------------银色
挡泥板、保险杠-----------------白色
胎压 (巴) 标在车轮上方。
防腐保护:驾驶室及上装均采用内涂层等进行防腐处理。10.器材布置要求及配置标准
11.随车器材、备件配备:
11.1随车消防器材见附表,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11.2投标文件提供整车易损易耗零部件的备品备件清单、品牌型号、数量、单价。
12.交车时提供以下随车技术文件
12.1底盘使用说明书―――――――――――――――正本1份,副本4份。
12.2底盘维修手册――――――――――――――――2份。
12.3底盘零件目录图册――――――――――――――2份。
12.4上装使用维护说明书,附零部件结构图和技术资料,生产厂商联系方式及地址;管路系统、气动系统、电路配线图――――4份(另配电子文档1份、视频资料1份)。
12.5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3份。
12.6底盘生产合格证―――――――――――――――1份。
12.7底盘改装手册――――――――――――――1套。
12.8底盘电气原理图―――――――――――――1套。
12.9国家消防装备质检中心检测报告――――――――1份。
12.10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件――――――――各1份。
12.11所采购车辆必须有车辆公告信息――――――――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