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济兖自然资告字[2026]4号

        经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见下表)

宗地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总价(万元)

综合楼面地价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元/)

增价幅度(元/)

兖土2025-57号

新兖镇、迎春路以东

29221

居住用地

住宅70年

不大于1.3

详见挂牌文件

6235

1642

2.63

12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在兖州区土地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不得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兖土2025-57号宗地竞买人还需同时符合如下条件: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须使用自有资金购地,企业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竞得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符合自有资金购地要求的证明材料(承诺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挂使用权),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挂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7日登录网挂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合同(草本)、规划条件、土地现状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土地现状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以书面方式提出。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7日16时00分前(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16时00分(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联系。

        六、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兖土2025-57号居住用地:2026年3月19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29日9时3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申请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网上挂牌宗地为现状出让,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网上挂牌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本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和全部接受,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即视为同意接受本宗土地现状移交,同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不对土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2.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补充公告为准。我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

        3.地块成交确认后,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出让价款。

        4.在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日内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竞得人纳入不良信用纪录,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兖土2025-57号地块需按照不少于30平方米/100户、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需按照不少于10个托位/1000人、每个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标准配建托育服务设施,需按照不少于30平方米/100户标准配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和宗地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由于系统原因,中国土地市场网、山东省土地市场网所示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行政办公楼

        联系人:赵女士、郭先生

        联系电话: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0537-3420906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0537-3418826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