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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聚焦”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全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以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为抓手,立足平台职能,从优化平台建设、完善交易机制、推进信用建设三个方面持续发力,协力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助推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聚焦优化平台建设,推动交易环境再升级

中心紧紧围绕公共资源交易主体需求,通过为公共资源交易配置良好的软硬件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依托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所有进场交易实现网上办,让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坐在电脑前动动鼠标就可以参加交易建立数字化见证新系统,从监控、网络、智能化设施等方面为数字见证提供了硬件支持,变传统的现场见证为借助语音和视频系统进行的数字见证,让交易过程可追溯、可查询。二是推行全时段保障范围中心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专人一对一等受理登记制度,建立重点项目全流程精细化服务机制,为进场项目提供全天候、零时限的交易服务套餐,保障重点项目高效推进7月,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218项,交易总额17.6亿元,为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11个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保障服务,交易一次达成率100%三是推行智慧交易。在交易开评标环节,积极借助电子评标系统,通过大数据监测识别投标人mac地址、防篡改技术等手段,对可疑信息进行预警,运用技防手段有力破解围串标识别难题,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聚焦完善交易机制,推动服务保障再提升

中心为更好推进新形势下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通过架设制度沟通桥梁,强化与交易主体纽带关系,凝心聚力提升服务能效。一是建立意见建议征集机制。制定《招标投标指标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制度》围绕设置市场隐性壁垒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常态化的线索征集,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台账,建立线索转办机制,确保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时核查有效线索,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指引,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建立与行业监督部门联动机制。根据行业法规的变化发展及时研判招投标服务政策,有效保障法律法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联合各行业监管部门畅通交易项目质疑(异议)投诉渠道,有序推进投诉处理结果公开,切实维护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常态化回访机制。制定《兖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回访制度》,对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实行一标一回访,将回访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在回访过程中向交易主体宣传最新招标投标服务政策,了解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调整优化2023以来,共走访招标代理机构、拍卖机构、投标企业22家,有效提升各方交易主体对我区招投标工作的满意度。

三、聚焦推进信用建设,推动诚信意识再加强

“诚信”是营商环境的靓丽底色,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全区行业监督部门进一步精简交易流程,通过信用一体化平台实现动态管理推动实时动态监管和在线即时监督监测与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投标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着力打造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全流程诚信体系链条。二是实行事前信用承诺制。实行交易各方事前承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市场主体以及评标专家以规范格式作出信用承诺,推动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诚信履职的交易环境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具承诺函替代提交原件,进一步降低参与交易活动成本提高交易便利性。三是强化信用成果运用。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在交易环节中纳入信用得分评价,信用考核分值直接影响项目评标结果,对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依照法律法规采取限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惩治措施,将信用情况作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力督促交易各方树牢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