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鱼台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设计人(全称):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鱼台县西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BOT)建设项目 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鱼台县西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BOT)建设项目  。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 3.工程内容及规模: 鱼台县西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2万m3/d及配套管网  。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   。 5.工程投资估算:   约  11402.58万元     。 6.工程进度安排:  在有关资料完整提供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  国家及地方现行各专业规范、规定,技术标准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鱼台县西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2万m3/d及配套管网  。 2.工程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全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含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自控工程】8份,在有关资料完整提供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必须为可编辑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2020  年  7 月 1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2020  年 9月  1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捌拾玖万元整   (¥ 1890000.00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姜玉玲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李长江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山东省济宁市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即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9  份、副本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3  份、副本  /  份,设计人执正本  3  份、副本  /  份、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  1  份、鱼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执  1  份、招标代理公司执  1  份。         | 发包人:  (盖章)     | 设计人: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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