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根据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市县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由县发改局牵头联合县公资中心正在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有关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5月至10月
二、征集范围
(一)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未采用招标方式发包、未按照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或通过“明招暗定”“先干后招”“量身定做”等方式虚假招标,或通过“化整为零”、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弄虚作假投标。
3.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4.“陪标专业户”不以中标为目的,“抱团”投标,非法围标。
5.招标代理机构拉拢评标专家、乱收费、价外加价、不及时支付专家费用等。
6.评标专家私下接触评标人,收受利害关系人财务或其他好处;不按规定评标评审,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目标人的要求;组建或加入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索取不合理评审费用等。
7.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违规插手和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恶意投诉举报等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未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
2.违规区别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在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不合理内容。
3.开展信用评价时,区别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未依法保障经营主体自主权。
(三)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在编制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受理异议,签订合同、招标人代表履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限制招标人组织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自主权。
3.限制招标人定标权,影响招标人定标主体责任落实。
(四)监管执法机制短板弱项。
1.在监管执法流程上设置不合理政策措施。
2.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完善。
3.乡镇小微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
(五)交易服务供给不足。
1.在保证金上设置不合理限制。
2.在服务流程上设置不合理限制。
3.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欠缺。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如提供涉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违规违纪行为的事件经过、合同、交易资料等相关证明资料。
3、鼓励实名举报,线索征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举报方式
线索通过受理电话、邮件等方式征集。
1、举报电话:6211198
2、举报邮箱:ytfgjtzk@126.com
鱼台县发改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
2025年4月25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