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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多措并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诚信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代理(拍卖)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执业和服务水平,规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行为,鱼台县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管理,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招投标环境。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在广泛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6月份出台了《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不当行为通报制度的通知》,明确对代理机构在鱼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时发生的不当行为予以通报。

二是加大曝光力度。在鱼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置专栏,对通知中列举的“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出让公告、转让公告等公告内容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前后矛盾、歧义等严重错误,影响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正常进行的”等13种不当行为情形,一经发现并认定,第一时间进行曝光。

三是公开信用信息。凡在鱼台县域内代理的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必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登记,如实填写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济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积极履行见证职责,对于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认定的中介结构不当行为,及时在鱼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通报,并根据行为性质第一时间抄送给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各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济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企业不良行为直接录入诚信库并对社会公开,对不当行为人进行有力震慑。

四是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在市交易中心、市发改委等部门统一部署下,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制度体系。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健全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丰富交易主体基本信息、失信信息、奖励信息和承诺信息等版块,并对接市发展改革委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