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变更公告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241001),于2020年8月12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
1、投标保证金数额:壹拾肆万元整(¥:15万元);
2、保险保函数额:壹拾肆万元整(¥:15万元);
3、银行保函数额:壹拾肆万元整(¥:15万元);
4、担保公司保函数额:壹拾肆万元整(¥:15万元)。
二、采取投标保证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09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伍万元整(¥:15.00万元)
开户银行: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为准;
指定账户: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为准;
银行账号: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为准;
网上投标系统保证金界面登陆方式:>登陆>我的投标>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注意: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和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详细注明邹城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投标保证金。
三、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①投标人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前置平台在线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成功后,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自动读取电子保函数据;②开具纸质保函的,投标人应将保函扫描件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保函扫描件应清晰可辨。③采用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的,其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为:
一、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
1、投标保证金数额: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2、保险保函数额: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3、银行保函数额: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4、担保公司保函数额: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二、采取投标保证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09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伍万元整(¥:15.00万元)
开户银行: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为准;
指定账户: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为准;
银行账号: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为准;
网上投标系统保证金界面登陆方式:>登陆>我的投标>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注意: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和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详细注明邹城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投标保证金。
三、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①投标人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前置平台在线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成功后,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自动读取电子保函数据;②开具纸质保函的,投标人应将保函扫描件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保函扫描件应清晰可辨;③采用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的,其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注:1、以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本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
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潜在投标人的时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发 布 人: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