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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大束镇云山(二期)废弃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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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大束镇云山(二期)废弃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

更正公告

一、招 标 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潘主任

电    话:0537-5346283 

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亚利

电   话:13355171162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大束镇云山(二期)废弃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167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3月26日

四、变更内容: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 号)》要求: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允许邮寄提交。

投标单位在邮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证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投标文件邮寄到达邮寄地址,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邮寄投标文件,确保能及时到达邮寄地址;投标单位在邮寄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并做好保护措施,如在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或者密封受损,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邮寄地址: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收件人:王亚利

收件人联系方式:13355171162

2.投标单位可不派投标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3.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相关资格证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证件均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单独包装后与投标文件统一邮寄。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中标人的验证资料将在公示期内予以公示,如发现有作假现象,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4.纸质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信息变更为:

4.1.2

纸质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

招标人名称: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邹城市大束镇云山(二期)废弃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投标文件,2020年4月16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注:(1)技术标(暗标部分)封套上除按上述标识外,还需标注“暗标”字样;正本的封套标注“技术标明标”字样。

(2)其他投标文件封套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注:1.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上述内容,也相应随之变更。

2.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单位的时间)。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亚利            电    话:13355171162

 

 

 

发 布 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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