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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阳光玫瑰葡萄园种植示范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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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阳光玫瑰葡萄园种植示范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变更公告

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阳光玫瑰葡萄园种植示范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157001)于202021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变更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010万元。

现变更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0.2  招标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设计限额

(1)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设计限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核实确有错误的,在投标截止日前5天通知所有投标人。

(2)投标人认为设计限额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可放弃投标,并向招标单位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

报价要求

(1)设计限额1010万元。

(2)投标人在报价时,只需报价下浮率(下浮率保留2位小数)。

报价下浮率:不得少于3%,否则否决其投标。

(3)投标单位中标后,根据所报的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且保证施工部分预算价格不得高于设计限额,如果高于设计限额的项目,承包方应在满足业主基本需求的情况下进行限额优化,以满足限额要求,否则业主有权否决本次投标结果。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若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①合同价格=经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②施工图预算价需中标单位根据其设计的施工图纸以清单计价的方式进行编制并经评审部门评审通过。

③本项目设计费均摊到施工费中,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相关费用。

现变更为

10.2  招标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设计限额

(1)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设计限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核实确有错误的,在投标截止日前5天通知所有投标人。

(2)投标人认为设计限额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可放弃投标,并向招标单位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

报价要求

(1)设计限额1200万元。

(2)投标人在报价时,只需报价下浮率(下浮率保留2位小数)。

报价下浮率:不得少于3%,否则否决其投标。

(3)投标单位中标后,根据所报的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且保证施工部分预算价格不得高于设计限额,如果高于设计限额的项目,承包方应在满足业主基本需求的情况下进行限额优化,以满足限额要求,否则业主有权否决本次投标结果。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若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①合同价格=经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②施工图预算价需中标单位根据其设计的施工图纸以清单计价的方式进行编制并经评审部门评审通过。

③本项目设计费均摊到施工费中,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相关费用。

 

注:1.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变更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变更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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