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孟子大道与双大路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我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在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个日历天内完成)
现变更为:
我方承诺在 日历天内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个日历天内完成)
2、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3 | 工期 | 1.1.4.3 | 天数: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个日历天内完成。 | |
5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4.2 | 10% |
现变更为: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3 | 工期 | 1.1.4.3 | 天数: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个日历天内完成。 | |
5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4.2 | 人民币500万元 |
注:1. 以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
山东正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