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邹城市城前镇0.7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2018年邹城市城前镇0.7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招标编号:E3708830671000008001)于2018年9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1 | 关于办理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 根据《邹城市建筑业农名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邹政办字【2017】85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在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为本项目投标办理未拖欠农名工工资的证明,外地企业需在当地开具证明后去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换取邹城市开具的无拖欠证明,若不提供,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电话:0537-5262056 |
现变更为:
9.1 | 关于办理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 / |
2、原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 | 投标人须递交的原件 | (1)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组成员);8、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投标固定人员)2017年10月份(含)以来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①社保卡或社保手册②缴费收据③加盖社保单位印章的花名册或提供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10.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11、近三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奖项业绩(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 以上材料应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原件进行审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所有证件均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现变更为:
8.1 | 投标人须递交的原件 | (1)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组成员);8、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投标固定人员)2018年1月份(含)以来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①社保卡或社保手册②缴费收据③加盖社保单位印章的花名册或提供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10、近三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奖项业绩(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 以上材料应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原件进行审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所有证件均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3、原招标文件第3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关资格证件原件的审验 |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组成员);8、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投标固定人员)2017年10月份(含)以来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①社保卡或社保手册②缴费收据③加盖社保单位印章的花名册或提供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10.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11、近三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奖项业绩(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 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将被否决。 |
现变更为: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关资格证件原件的审验 |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组成员);8、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投标固定人员)2018年1月份(含)以来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①社保卡或社保手册②缴费收据③加盖社保单位印章的花名册或提供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10、近三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奖项业绩(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 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将被否决。 |
注:1.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变更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变更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