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水建函字〔2026〕32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决定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暗标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已部署省级水利工程交易系统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自2026年8月31日起,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招标,全面推行技术标暗标评审。
未部署省级水利工程交易系统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加快交易系统改造升级,原则上进场交易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026年年底前全面推行暗标评审。
二、暗标评审要求
(一)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在制作招标文件技术标环节,技术标暗标内容与商务标明标内容不得交叉或错位,应分别编制,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招标人应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技术标暗标通用格式模板》(详见附件),对封面封底、页面排版、字体字号、段落行距等作出统一标准要求,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
(二)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应隐去投标人身份信息,不得出现暗示本单位身份的说明性文字、标识、字符、徽标、人员名称、删除痕迹、荣誉以及其他任何特殊标记。
(三)评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独立的评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暗标在评审过程中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暗标评审结束后,原则上不允许评标委员会对暗标环节打分情况进行修正。
三、工作要求
推行暗标评审,对进一步提升评标质效、推动全省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推动暗标评审工作落实落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技术保障,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妥善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结合创新技术应用、多点分散评标、智能辅助评标等,加快交易系统升级改造,满足暗标评审各项工作要求。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25日
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技术标暗标通用格式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