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 名称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受理窗口 | 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服务窗口 | ||||||||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事项 | ||||||||
办理对象 |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设定依据 | 《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4月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第十一条:“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 | ||||||||
申报条件 | 1.本级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 2.本级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纳入预算的资金建设的项目; 3.按有关规定应受理其他审批类项目。 | ||||||||
申报材料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是否适用承诺制 | 是否可容缺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
1 | 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的项目建议书申请文件 | 1 | 否 | 是 | 否 | ||||
2 | 项目建议书文本 | 1 | 否 | 否 | 否 | ||||
办理程序 | 1.申请2.受理3.审查4.审批决定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2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零跑腿 | 否 | ||||||||
全程网办 | 是 | ||||||||
全市通办 | 是 | ||||||||
咨询电话 | 0537-5296009 | 投诉电话 | 0537-5296418 | ||||||
结果送达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建设受理窗口现场发放;免费邮寄;其他。 | ||||||||
受理地址 | 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项目建设受理窗口) | ||||||||
救济渠道 | 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邹城市人民政府(邹城市凤凰山路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0537-5110078)提出行政复议,九十日内向邹城市人民法院(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0537-5213281)提出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