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通过确立目标、完善过程、强化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着力打造“阳光、高效、清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全面确立目标,担子压的更“重”。重新修订《2023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把全员绩效考核与机关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寓考核于管理之中,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同时制订《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把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量化到科室、细化到人头,推动考核指标具体化、精准化,实现“岗位对责、绩效对帐”。
注重平时考核,过程走的更“实”。建立“年初定目标、月末一小结、季末一述职、半年一考评”的绩效考核体系,科室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干部根据本科室工作重点,每月制定工作计划,月底进行盘点总结,每季度末进行集体述职,每半年进行集中公示,将考核形式制度化。同时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类别的特点,分门别类开展考核,科学定性、客观评价,实现组织、个人“双满意”。围绕信息宣传、数字见证工作、“我有一个好想法”和机关效能等,实行绩效加减分,引领方向、肯定成绩,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强化考核运用,影响推得更“深”。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在评先树优上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必须在全员绩效考核中排在前30%;向上推荐或确定综合性表彰对象,必须是考核排在同职务层次前50%的干部,真正让出色者出彩。同时,建立绩效考核结果与职称评聘挂钩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了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积极性。
通过绩效考核的有力鞭策,让机关干部更注重履职在平时,干事有担当,工作有效果,创新有成果。今年以来,全市登记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360宗,交易总额64.06亿元,增收节资3.96亿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